浙江(義烏)商成市場研究所是義烏市商興成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興旺專業市場,成就商業地產”為宗旨,專業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的研究。擁有一批精通國內外市場狀況、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還邀請了商業地產界及學界知名的專家作為特約研究員或顧問。研究所發展目標是打造民營經濟研究院行業研究所品牌,并成為國內商業地產研究……
杭政函〔2013〕5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商品交易市場大提升大發展,加快實施市場強市戰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的意見》(浙政發〔2012〕6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市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積極創新服務市場發展舉措,大力推進我市商品交易市場大提升大發展,努力實現商品市場和制造產業、實體市場和網上市場的兩個“珠聯璧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為促進內需,推動“三城三區”建設和“打造東方品質之城、建設幸福和諧杭州”作出新貢獻。
二、總體目標
完善功能、創新模式、提升業態,大力推進我市商品交易市場建設星級化、交易方式現代化、運營管理專業化、物流網絡高效化、商品輻射國際化、市場經營品牌化,努力實現從“市場大市”向“市場強市”的轉變。力爭通過5年(2013—2017年)努力,實現全市商品交易實體市場年交易額翻一番(達到8500億元),網絡交易市場年交易額翻兩番(達到3萬億元);年交易額億元以上市場超過230家,年交易額百億元以上市場超過12家;培育省重點市場8家,五星級文明規范市場6家,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76家;培育現代商品交易市場集群4個。同時,規范市場準入制度,促進商品交易市場合法、規范、有序經營。
三、工作任務
(一)促進市場提升發展。根據實體市場和網絡市場的不同特點,區別對待,分類推進。
1.實體市場。
(1)提升一批市場。對現有市場進行完善提升,拓展市場功能,鼓勵現有市場通過建設物流中心、會展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研發設計中心、教育培訓中心以及商品信息、商品價格等公共服務平臺,形成集倉儲、物流配送、旅游購物于一體的市場服務綜合體,不斷完善、拓展市場綜合配套服務功能。
(2)規范一批市場。對現有未經市場名稱登記的無證市場和未能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延期手續的市場,要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認真加以梳理,提出規范、轉型和調整方案,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商品交易市場,要依法予以準入,使其合法、規范、有序經營。
(3)新辦一批市場。各地要根據區域經濟特點和發展規劃,建設一批商品集聚功能較強、配套服務功能完備、交易方式新型、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大型商場化市場或市場園區(中心)。同時,鼓勵在城市規劃中的新城及工業園區新建一批與生活配套的專業市場和農貿市場;新建市場要按照浙江省三星級以上文明規范市場標準建設,其中農貿市場要按照杭州市《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DB3301/T36-2010)建設。
2.網絡市場。
(1)加快推進網上網下市場的融合。發展適合商品交易市場自身特點的網絡交易模式,加強經營大宗商品的糧食市場、經營生產資料的鋼材市場、經營工業消費品的汽車市場等特殊商品交易市場的引導,依托實體市場搭建網絡交易平臺,與現有的電子商務平臺形成錯位競爭,走差異化、專業化之路,促進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的融合發展。鼓勵經營傳統工業消費品的商品交易市場培育自有的網絡交易平臺,對具備條件的可向人民銀行申請辦理《支付業務許可證》,建立自己的網絡交易支付平臺;也可主動對接現有電子商務平臺,避免重復投資、資源浪費。
(2)積極培育網絡市場主體。各地要把培育發展網絡市場主體作為工作重點,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平臺,并以公共服務平臺為依托,培育一批網上經營主體,拓寬就業和創業途徑。要積極推進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探索新的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模式,推動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努力打造全國電子商務之都。同時,要做好網絡市場主體準入工作,對符合市場名稱登記條件的網絡交易平臺,要積極引導其進行網絡市場名稱登記。鼓勵已登記的網絡交易市場積極開展浙江省重點市場、區域性重點市場和網絡星級市場的創建工作。
(二)提高市場管理服務水平。鼓勵市場舉辦者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市場舉辦者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途徑,增強資本實力,提高市場改造提升、對外拓展、兼并收購的能力。制定不同類型市場的管理服務標準,鼓勵市場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離,培育有資質、有品牌的市場管理公司,打造專業的市場運營管理團隊,對市場實施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鼓勵專業的市場管理公司做大做強,通過輸出專業管理、專業培訓等方式,提升我市商品交易市場整體管理服務水平。
(三)推進市場品牌戰略。鼓勵市場舉辦者加強市場服務商標及經營戶商品商標注冊,引導市場爭創馳名商標和省、市著名商標、知名商號,提升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鼓勵市場舉辦者積極引進品牌企業在市場設立總經銷、總代理、特約經銷等,提高上市商品的品牌率。建立商品交易市場品牌指導站,推動市場創建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鼓勵、支持市場經營戶打造自主品牌。
(四)培育做強市場強區、縣(市)和省重點市場。根據區域經濟和商品交易市場特點,培育市場體系完整、布局合理、業態新穎、交易模式先進的市場強區、縣(市),發揮商品交易市場對區域經濟的拉動作用。重點扶持專業特色鮮明、市場業態先進、產業帶動明顯、輻射全國乃至全球的省重點市場,為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各地要針對省重點市場、省級現代商品交易市場集群分別制定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集中政策,積極培育。同時,要加大對省重點培育市場的培育力度。
(五)加強規范管理。繼續秉承“以管促興”理念,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修正),建立適應市場商品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和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的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對上市食品、農產品和重要商品的可追溯管理。特別是對網絡市場這類新型流通業態,相關職能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破解監管難點,建立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全能復合型網絡交易監管隊伍,實現以網管網;同時,要積極推進杭州市網絡交易監管地方性法規的立法調研和制定出臺,為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提供法律支撐,實現依法管網;要成立網商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推進網絡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自律管網。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商品交易市場的提升發展。重點支持推動市場功能拓展、提升、創新的軟硬件建設和市場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等。支持市場投資主體興辦集辦公、購物、餐飲娛樂、電子商務、教育培訓等功能于一體的市場綜合體,支持主城區原有商品專業市場依法開展符合商場化市場要求的改建、擴建、功能拓展等。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市場、新認定及延續確認的五星級文明規范市場各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及延續確認的三、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分別獎勵15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仍按原獎勵標準執行。以上獎勵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且不重復疊加獎勵,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各地要根據市場建設情況,統籌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
(二)支持網絡交易市場的發展。鼓勵市場主體舉辦各類網絡交易市場,并可享受《杭州市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扶持政策。引進有關電子商務專業人才,享受在落戶、引進人才專項用房、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在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開通市民卡支付功能。
(三)支持未經市場名稱登記和未能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延期手續市場的規范準入。對未經市場名稱登記的農貿市場,各地要結合實際,區別對待,對確屬生活配套所需的,應列入當地政府定點規劃,并同意其辦理市場名稱登記手續;對主城區存在土地證、房產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不齊全等歷史遺留問題未能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延期手續的商品專業市場,繼續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市區商品專業市場整合改造提升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政辦函〔2010〕195號)規定辦理。上述農貿市場和專業市場未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但已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進行整改的,可通過由屬地政府牽頭,工商、商務、國土資源、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討論并出具會議紀要后,按規定辦理市場名稱登記手續。主城區對未經市場名稱登記的商品專業市場,符合商場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條件的,經屬地區政府同意后,可按規定辦理市場名稱登記手續。在辦理過程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市場名稱登記具體操作辦法,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對規范化的商場化商品交易市場,可適當放寬《市場名稱登記證》營業期限的年限。對既不符合商場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條件又不屬于因歷史遺留問題未能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延期手續的市場,由當地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予以取締或轉型調整業態。
(四)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對省重點市場納稅有困難的,經地稅部門批準,可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加大對網絡交易市場電子商務企業稅收優惠力度,對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月銷售額20000元以下的市場個體工商戶,免征增值稅;落實市場用水、用氣與一般工業同價政策。
點擊次數: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