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繼學
國土部16日召開會議,部署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排查,重點對片面追求建設用地指標、不顧條件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不合理分配資金等行為進行嚴肅整改;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廢止。(2月17日 《人民日報》)
筆者對十分贊同國土部對“強迫農民上樓”等不合理行為進行嚴肅整改的舉措。以筆者之見,本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要充分保障廣大農民的民主權利,切實傾聽群眾的呼聲,尊重百姓的意愿,為急功近利,不顧農民利益,偏離了統籌協調城鄉全面發展的目標,完全以城市為中心的片面的城市化踩剎車。
不可否認,農村社區化建設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必由之路,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強勁動力。城市化的過程是部分農村土地變成城市用地的過程,更是農民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城市化的真正標志是進城農民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但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卻出現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的城市化的現象。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2009中國城市發展報告》顯示,2001年至2007年,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建成區面積增長70.1%,但人口增長只有30%。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打著新農村建設的旗號,假借推進農村的社區化建設名義,“巧妙”地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政策,把農民賴以生成的農村土地變戲法似地“整治”成了城市用地的,而農民卻沒有真正地轉變為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的市民,而是變為了失去土地,住在高樓的農民。這種在政府權力推動下,只是注重把農村土地城市化,而農民權益卻不能城市化的所謂的“城市化”,其實只不過只是“偽城市化”,而所謂的農民的市民化,也只不過只是“被市民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所謂的“城市化”中,在這種農村土地整治中,大量“整治”出來的土地已經成為一些地方的經濟增長點,官員政績的增長點,也已經成為農民群眾的痛苦指數的增長點和引發社會矛盾的焦點。據2010年11月8日的瞭望東方周刊報道,當地農民從來沒有經歷過如此浩大的場面――數以萬計的農村住宅被夷為平地,50多萬農民徹底失去了曾經安身立命的宅基地,他們正在遷入或者等待遷入當地政府建設的“新型農村社區”。 整個山東省,除濟寧外,淄博、臨沂、德州、聊城、諸城等地都部分推行了“撤村改社區”。據說,這項被稱為以“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為契機的新農村建設,就是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而啟動實施的運動。
事實上,世界上許多發達西方國家的城市化進程的經驗可以借鑒。英國的“圈地運動”源于工業化需求而非城市擴張需求,面對大量失地農民,英國采取了很多措施。在住房方面,英國政府1868年和1875年兩次頒布《工人住宅法》,拆除貧民窟,建設廉租房。日本在城市化進程中十分重視農民的利益,一方面為進城農民提供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社會保障和市民身份,另一方面嚴格要求企業對勞動者的雇用保障,采用近乎“終身雇用制”的方式,確保農民進城后不會陷入困境。這種充分考慮了城市化與工業化的密切關系,并在社會公平方面著力,較好地實現了城市化。
當然,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農村社區化建設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并沒有錯,率先工業化、市場化、城市化,似乎也符合現代化建設的規律。但問題在于,隨著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毫無節制地從農村單向流向城市的時候,數以億計的農民卻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到那時,已經失去經濟來源的農民,已經無法消費城市工廠生產的工業品,這勢必造成龐大的農村消費市場萎靡不振,那么,在城市市場已經飽和的現實下,城市的工業化也就失去了持續發展的后勁。
特別是在中國這樣一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的國度,如果不能兼顧農民利益,片面地追求以城市為中心的所謂的城市化,這不僅不能讓農民群眾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更重要的是,不能啟動巨大農村市場對于城市工業化的拉動作用,這也是不符合中國社會的現實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的。因此,從這個角度說來說,我們期待國土部部署的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能為過熱的農村城市化運動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