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一則《開發商稱北京商鋪租金稅率漲5倍》讓這個年末最后一天過得實在是不平靜。此文的依據是2008年10月15日北京市地稅局發布的《關于個人出租房屋稅收管理的補充通知》,通知中將“京地稅征〔2004〕181號文件中綜合征收率的適用范圍調整為個人出租住房的行為”,對商業用房采用分稅種征稅制,從而使得商業用房出租稅率從5%增至26%-30%左右。消息一出,業界嘩然。
稅率上調是對商業地產的致命打擊空置率將上升
此次商業用房的稅率上調,對于商業地產來說是個致命打擊。她告訴記者,此舉將增加商業地產的的招商難度,而經營商也會同樣受到沖擊,因為開發商和投資商的投資計劃是在政府的稅改之前測算和計劃出來的。如此一來,無形中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增加了一項大的收益稅金開支,從而直接影響到開發成本。而對于開發商和投資商而言,投資回報是項目運作的目標,多出來的這筆費用必然會與經銷商分擔的。投資商要想達到收益平衡,就會上調租金基數,從而大大影響到明年以后的商業地產的投資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會促使北京的商用物業空置率劇增。
同時,當經營商的成本增加之后,一部分的費用也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筆增加的稅費將會轉嫁到投資商、經營商和消費者這三方,只是所占的比例會不一樣而已。(鄒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