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三年,社區商業網點規劃再次進入商務部視野。2008年12月12日,名為“大力發展社區商業,擴大城市居民消費”的文件出現在商務部官方網站。
文章指出目前社區商業發展滯后于城市商業整體發展,并伴有局部商業分布失衡。針對目前存在的種種問題,商務部一方面指出將盡快制定社區商業規劃和標準,同時也建議規劃部門作出規定,要求開發商在開發住宅時必須預留土地和網點,建成后交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管理,實現商業網點和住宅開發同步規劃和使用。
社區商業開發無綱可尋
消息一出,備受關注。按照商務部新規定網絡超女,將來開發企業在做住宅開發時,除了要遵循消防、質檢、規劃等方面的審批檢查,也必須將“商業網點規劃”列入參考。“新消息表明未來商務部會在社區商業規劃方面采取大動作,但無論是從部門管理協調還是現實操作層面,這種做法都不具備可行性”業內專家坦言,因涉及產權移交以及商業租金等問題,新規定未必能對社區商業規劃管理起到立竿見影作用。
“要求開發商預留商業網點,明顯是80年代計劃時期的做法。目前市場化經濟背景下,難見參考意義”,一位商業專家在閱讀了商務部新規后這樣表示。
據了解, 2005年商務部曾提出加強社區商業建設規定,并將其確定為新形勢下商務系統的一項重點工作來執行。2006年又開始實施以社區商業“雙進工程”。但是備受關注的《城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卻始終未能出臺。致使目前社區商業開發無參考大綱,多數社區商業開發尚執行國務院80年代初期規定的“一定體量住宅要配建5%~7%的商業項目”。
開發商擔心此舉增加負擔
對于目前社區商業開發存在的問題,商業地產聯盟秘書長王永平介紹,社區商業開發的總量并不缺少,甚至在中心區域存在過度放量的現象。但是由于社區商業規劃只是簡單按照單個項目來配套go2map,缺乏站在城市角度上的總體考量。
商務部新文件也顯示,90年代后期,原有的住宅公建配套商業網點劃撥政策取消后,新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商業列為經營性項目,開發商往往只注重房產效益而忽視配套商業,而商務主管部門缺乏有效調控手段,社區商業處于無序發展狀態。特別是菜場、餐飲、理發沐浴、維修等帶有一定公共服務性質的微利行業,供需矛盾突出。所以建議政府對必備型業態配套采取調控手段。
至于商務部建議的對必備型業態配套采取調控的作法,是否會危及住宅開發商利益,明天地產業務發展中心總監賈玉鵬表示焦點裝修家居網,無形之中肯定會增加開發商的負擔。
“如果真的要開發商建成之后無償提供給管理部門,開發商的開發費用勢必會增高,開發商很難說不會把這部分成本轉嫁到購房人群”,賈玉鵬建議,采取管理部門硬性規定社區商業開發指標,由開發商自身經營管理,最后商務部門檢查驗收通過的辦法。
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商業管理部門在城市商業網點的分布上基本采取的尚屬于“抓大放小”。相關規定明確,三環以內禁止建設超過5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五環之內禁止超過10萬平方米,社區商業分布方便尚無明確規定。如今商務部門對社區商業的關注,既是當前拉動內需下的適時之舉,也表明未來關注管理力度。但由于目前尚無相關執行細則出臺,開發商暫未波及。